苏小苏 的个人资料哎呀! 妈呀! 你的, 我的, 我们的青春啊!照片日志列表更多 ![]() | 帮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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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5日 有思想无主题5.0室友LAN从实验室里救出来一只天竺鼠,养着。
我一起蹲着看,好奇无比。 顾问:咦是公的母的? LAN:公的。 顾问:半夜会不会遗精? LAN:。。。。。。 顾问:连纸箱也啃? LAN:对啊。垫在下面的铜版纸都吃。 顾问:喂它吃外滩画报好还是周末画报好? LAN:。。。。。。 顾问:哇还吃自己大便啊? LAN:对啊,不过嚼两下又吐出来了。 顾问:是不是你忘了加美乃滋? LAN:。。。。。。 其实我还有很多问题的,可是生活对好奇的小孩总是很没耐心。 老人家都说筷子拿得越高嫁得越远——我总是在想起这句话的时候把手从筷子中段移到上端,很快又不自觉地回去。
都都拿得比我高。按照上面的逻辑,我希望她最后嫁到地球对面去,这样我的选择范围至少也大一点。如果她跟本地人结婚,我估计只能在瑞安广场附近一百米内找了。 然后想到一个无聊的发明,在筷子上标刻度,由上往下,从巴西、美利坚一路标下来,北京广州上海杭州温州……想嫁哪里或有暗恋对象了,就按图索骥,每天握在那个高度好了,哇,也算自我暗示嘛!为追求爱情的勇士们欢呼! 为这个发明沾沾自喜了几秒钟后,又马上推翻——距离因地点而异,北京人跟上海人拿的筷子上面刻度标记就没办法一样。所以我发明的筷子,只能在瑞安卖。 又一个蠢念头。我的蠢念头真是不少,它们跟香飘飘奶茶一样多,连起来可以绕地球一圈。 有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常讲what's up (或's up)。因为P的音会被发得轻到听不见,然后就被别人听成中文的“我*(或*)”,然后我就从企图模仿黑人腔的笨拙小妞沦落成很没家教的粗口妹。浑然不觉直到有人提醒,再也不敢讲。偶尔想起来,脸热,用被子蒙着头滚来滚去。 《LIE TO ME》第一季完结了,本来想推荐,但看了几集《The Big Bang Theory》后临阵倒戈,这几个IQ跟EQ完全成反比的阿宅实在很搞,尤其是谢耳朵,太可爱了。好久没有隔几秒肚子就疼一次的狂笑经历,去看吧去看吧去看吧。我已经看完目前进度了。 看南京南京。前排坐一对非主流小情侣,头发占了半个屏幕。顾问心里狂圈圈叉叉。
还好他们贯彻了非主流精神,看不到一半时两个人吵起来,出去后再也没有回来。 很少有电影的续集能比得上第一集,终结者就可以。卡梅隆,你是神。
第三集我不承认它,所以不算。
第四集快上了,中年版John Connor千呼万唤终于死出来。梦中情人啊,克里斯蒂安贝尔是让我决定去电影院的主要原因。
希望电影不要太烂,可又希望克里斯蒂安不要再红下去,我喜欢的人最好不是万人迷。
电影,恩,想起两个认识的人。 一位看电影像集邮,成就感来自别人提起某部新片/热片/大片/经典片时立刻骄傲地举手:哦~那部,那部我已经看过了。 另一位走深刻路线,每每看完就开始发表“生活是狗娘,我们都是狗娘养的”之类的感想。 两位都是我无法企及的境界。做不到的,都要佩服一下。 最近常常走40分钟的路去买一盒5分钟就嗑完的朝鲜拌饭。
并不是爱走路,只是觉得走路也是吃到这餐的一部分。 走路途中会给衣着鲜艳的老太太们拍照。虽然最鲜艳的那几个都不好意思被拍。 常常忘了调焦距,而且到很后来才纠正了ISO调节跟曝光度的关系认知,发现之前的行为都在南辕北辙。还好没有光圈快门之类的东西,不然一定抓狂。 总觉得机器应该是以人为本的,比如电脑,如果花在学习操作或维护它本身的时间比使用它的时间还要多,我就会认为一定是哪里出问题了,因为那违背了机器带来便利的意义。研究是出于兴趣的话,那又另当别论。waychi貌似就很喜欢没事重装一下系统玩,你知道的,男女生脑子里的东西真是大不同啊大不同。 讲到lomo了,想到看过的一些文字。 如果可以还原现场,往往很传奇的经历其实不怎么传奇,很有情调的场所其实也没什么情调,很帅的哥哥根本一点都不帅。 很多人喜欢用文字把自己的生活lomo化。打光,增色,去瑕点,剪贴… PS过的记忆,不喜欢,也不好玩。 像是《丽江的柔软时光》这样被我定义为假招子的书还是会买,虽然明知道去了一定会发现它并不怎么…“柔软”。 我只想亲自去看个究竟而已。 不用管我。我坚信一定会去丽江,像是当初相信自己一定会有lomo一样。
结尾贴照片。头两卷实验来的,所以没几张能看。
一个画面可以拍多达5次,其中设定不同ISO拍3次,另2次是因为晃了。。。。 即使是胶卷机,LCA也没有太多技术可言,这是我喜欢LOMO的原因。 所以结论是,手抖是引起胶卷浪费最终导致花钱如流水的罪魁祸首。 傍晚在某条小街拐角处的随手一拍。 洗出来的照片让我觉得像被罩在UFO的光束下。
(“毕业了去哪里?” OS:原来是回火星。。。)
常去的一家简餐吧途中总会路过这里,开始觉得建筑有点奇怪,又不知道为什么,后来发现小楼其实只有一半。
大厦新落成,楼是旧楼,钉子户太厉害,原来建筑也可以混搭。
其实我们在7岁跟70岁做的事,一样很有爱。
重复曝光的第一张实验照。LP和PLAY的麻吉。
结果证明我的某个想法是对的。只是晃得太厉害,爱心的瞳孔缩得好像有机磷中毒。
索菲亚教堂的广场某处。下面应该有水的,只是常常是没有。拍的时候脑子里只有那个受罚的tantalus。
既然拿LOMO就不免俗要拍一些这样的照片:
BGM:
Red Hot Chili Peppers - 《Scar Tissue》
侯湘婷《牙齿与爱情》*
Joe Strummer - 《Mondo Bongo》
*小勺同学在KTV点了这首歌,说听到它总会想起我。其实你唱的哎呀呀哎呀,才是无比可爱。
回家马上去找,听了很多次,回想时耳边却仍是你那天的声音,好窝心。没有人比你更适合。以后它也会让我想起你。
所以它成了我们的歌 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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